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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保 2.0 基础50 条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五项等保义务

等保制度的法律源头条款:要求网络运营者落实制度与责任人、技术防范措施、日志留存六个月、数据分类备份加密等义务。

等保与合规速查安全更新于 2026-10-12
  • 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
  • 采取防范病毒、网络攻击与网络侵入的技术措施
  • 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与安全事件,网络日志留存不少于六个月
  • 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日志留存要点

日志留存要点
范围: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相关日志
期限:不少于 6 个月
落地:连接日志、访问日志、审计日志集中留存与可检索
不履行第二十一条义务的,可被责令改正、警告,拒不改正或造成后果的可处罚款(第五十九条)。

易错点

  • 只留 Web 访问日志,漏掉网络与安全设备日志:监管关注网络运行状态类日志的整体留存
  • 日志在本机只保存数日即被轮转删除,无法证明满足六个月要求

数据来源与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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