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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级对象范围:哪些系统需要定级

定级对象包括信息系统、云计算平台与云上系统、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采用移动互联技术的系统等;按管理责任与运行边界划分。

等保与合规速查安全更新于 2026-10-13

什么才需要定级

定级不是给单位或机房定级,而是给承载业务的信息系统与平台定级。按 GB/T 22240-2020,定级对象包括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网络、云计算平台与云上系统、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采用移动互联技术的系统等。划分依据是独立管理、独立运行、独立承载业务或数据: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的系统可以单独定级,责任主体不明确的要先明确再走流程。

基本信息

标准依据GB/T 22240-2020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对象类型信息系统、云平台与云上系统、物联网、工控、移动互联
划分原则独立管理、独立运行、独立承载业务或数据
责任主体谁运营谁定级备案,云上系统与云服务商划清边界
输出文件定级报告(对象、边界、要素分析、等级结论)
常见误区把场所当对象、漏掉云上业务系统

典型使用场景

  • 新建系统上线前的定级与备案准备
  • 集团统建、多租户场景下的对象拆分与责任划分
  • 云平台与云上业务混合架构的定级范围确认
  • 工控、物联网类项目是否纳入等保范围的判断
  • 系统合并、拆分、迁移后的重新定级评估

对象识别问题清单

对象识别问题清单
# 系统是否独立部署、独立运行?
# 是否有独立的管理责任主体?
# 是否承载独立的业务或数据?
# 与其他系统之间的边界与接口在哪里?
# 云上业务是否需要在云平台之外单独定级?
# 行业主管或属地公安是否有额外口径要求?

常见对象与要点

对象类型定级要点常见问题
信息系统按业务功能与数据划分多个业务混装成一个大对象
云平台平台自身单独定级只给租户系统定级,漏掉平台
云上系统责任边界需与云商明确认为云商备案了就不用管
物联网感知层与平台可能分属不同主体现场设备未纳入范围
工业控制生产网与办公网边界界定把办公网与工控混为一个对象
集团统建、多租户云平台这类场景,先明确定级与备案的责任主体再走流程,否则材料会在窗口与测评机构之间反复退回。
行业主管部门对定级对象另有行业口径时,以行业规则与属地公安的具体要求为准,通用指南只提供划分方法。

易错点

  • 把整栋办公楼或整套机房当定级对象:对象是系统与平台,不是物理场所
  • 云上业务不识别对象:租户业务系统同样可能需要单独定级备案
  • 多个业务系统打包成一个对象:边界不清,测评范围与保护等级都难以确定
  • 系统重大合并或拆分后不重新定级:备案信息与实际不符,检查时被直接指出

数据来源与参考

  • GB/T 22240-2020《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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