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真的三道保险
摘要最常见的失真是「添加了原文没有的判断」和「把数字改小了」。可控的做法是把保真要求写成条款而不是一句泛泛的「不要编造」:数字、日期、专名逐字保留不做换算;不添加原文未出现的因果与评价;原文含糊处保留含糊,用「文中称」标记。数字与专名可以做零成本的自动比对,是性价比最高的核对手段。
基本信息
| 条款一 | 数字、日期、专名逐字保留,不做换算或舍入 |
|---|---|
| 条款二 | 不添加原文未出现的因果、评价与预测 |
| 条款三 | 原文含糊处保留含糊,不做替它下结论 |
| 核对手段 | 抽取摘要中的数字与原文自动比对 |
典型使用场景
- 对外通稿:只用原文表述,不做任何强化或解读
- 合规材料:数字与日期必须与原文逐字一致
- 财报摘要:金额单位与口径不得改写
- 医疗与科研文本:含糊表述保留,不替作者下结论
- 多文档汇总:所有结论必须可回溯到某份原文
保真条款
保真条款
附加要求:
1) 数字、日期、专有名词逐字保留,不做四舍五入或换算;
2) 不添加原文未出现的因果、评价与预测;
3) 原文含糊处保留含糊(写“文中称”),不要替它下结论。
# 数字与专名单列成条款,比一句“不要编造”有效得多
# 近义词改写会改变事实强度:“上升”写成“激增”属于失真
# 需要缩写的专名,首次出现时用原文全称并标注简称
# 对外材料优先用抽取式摘要(以原文句子为主)失真类型与检查
| 失真类型 | 表现 | 检查方式 |
|---|---|---|
| 数字改写 | “约 30 秒”写成“30 秒左右”,或舍入 | 数字与原文自动比对 |
| 程度加强 | “上升”写成“激增” | 术语与程度词逐一核对 |
| 添加因果 | 原文并列,摘要写成因果 | 检查连接词是否原文已有 |
| 结论替写 | 原文称“尚不明确”,摘要给结论 | 核对含糊表述是否保留 |
「不得添加信息」只写一次容易被忽略;把数字与专名单独列成条款,执行效果明显更好。
近义词改写(把「上升」写成「激增」)会改变事实强度,术语与合规场景要锁定用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