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安全/等保与合规速查/人脸识别:场景约束与技术安全要求
本包目录(268 条)
等保 2.0 基础50 条测评与整改57 条
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51 条
密码与认证合规50 条审计与日志留存28 条体系与检查应对32 条

人脸识别:场景约束与技术安全要求

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与身份识别设备应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并设置显著提示;人脸信息属敏感个人信息,需单独同意;私密空间禁装设备,规模化应用另有备案要求。

等保与合规速查安全更新于 2026-10-12

关键约束

关键约束
1 公共场所设备: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 + 显著提示标识
2 用途限定:所收集图像与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单独同意的除外)
3 私密空间:宾馆客房、公共浴室、卫生间等内部不得安装
4 不得以胁迫、误导、欺诈等方式获取人脸信息
5 存储安全:加密、最小授权;达到规定规模应履行备案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08-01 施行)明确物业不得以人脸识别作为出入的唯一验证方式。

易错点

  • 写字楼门禁只留刷脸:应保留刷卡等其他验证方式
  • 人脸底库明文存放:应加密并限制运维可见范围

数据来源与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2025-06-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人脸识别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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