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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包目录(268 条)
等保 2.0 基础50 条测评与整改57 条
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51 条
密码与认证合规50 条审计与日志留存28 条体系与检查应对32 条

境外处理者的境内专门机构或代表

以向境内提供产品服务等方式处理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境外处理者,应在境内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代表,负责处理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事务,并将名称或代表信息报送监管部门。

等保与合规速查安全更新于 2026-10-12

设置要点

设置要点
1 判断适用:是否属于境外处理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的相关情形
2 形式: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代表(二者择一)
3 职责:受理个人权利请求、对接监管、协调境内合规事务
4 报送:将机构名称或代表姓名、联系方式报送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
境内代表是境外主体与境内个人、监管部门之间的联络通道;跨境电商、SaaS、App 出海等团队常需要评估该义务。

易错点

  • 认为服务器在境外就不适用:适用看是否处理境内自然人信息与境内影响
  • 指定个人兼职但无法联系:代表职责应包含响应时限

数据来源与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条、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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