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数据的特殊约束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自 2021-10-01 施行,针对智能网联汽车的特点提出四项处理原则: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匿名化处理。与一般个人信息处理相比,它的特点是把默认状态设为不收集,把匿名化要求提到原则层面;涉及车外人脸、声音与车牌等信息时,匿名化处理的要求更为明确。
基本信息
| 依据 |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2021-10-01 施行 |
|---|---|
| 适用主体 | 汽车制造商、零部件与软件供应商、经销商与出行服务企业 |
| 四项原则 | 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匿名化处理 |
| 车外信息 | 车外人脸、声音、车牌等应进行匿名化处理 |
| 出境衔接 | 涉及重要数据的处理与出境按数据安全法及相关制度执行 |
典型使用场景
- 车机功能设计:默认关闭摄像头与麦克风采集
- 辅助驾驶标定:按功能需要确定覆盖范围与分辨率
- 行车记录回传:出车前的匿名化处理与用户告知
- 地图与影像数据:处理与出境评估时逐项核对
- 经销商与服务商:把数据处理要求传导到下游合作方
四项原则
四项原则
1 车内处理:除非确有必要,不向车外提供数据
2 默认不收集:除驾驶人自主设定外,默认不收集
3 精度范围适用:按功能需要确定摄像头、雷达的覆盖范围与分辨率
4 匿名化处理:尽可能匿名化;车外人脸、声音、车牌等应进行匿名化处理
补充:涉及重要数据的处理与出境按规定申报安全评估数据类型与要求
| 数据类型 | 要求 |
|---|---|
| 车内座舱数据 | 默认不收集,确需收集时告知并取得同意 |
| 车外影像与人脸 | 匿名化处理,避免可识别到具体个人 |
| 位置与轨迹 | 按精度范围适用原则,限功能必要的范围 |
| 重要数据 | 依数据安全法管理,出境按规定评估 |
四项原则的顺序有讲究:默认不收集优先于事后同意。先默认开启采集再补同意流程,与规定要求的方向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