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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交易中介服务与来源审核

从事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应要求提供方说明数据来源、审核双方身份并留存审核与交易记录;违规提供数据服务需承担相应责任。

等保与合规速查安全更新于 2026-10-13

中介机构的三项义务

《数据安全法》对从事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规定了明确的动作要求:应当要求数据提供方说明数据来源,审核交易双方的身份,并留存审核与交易记录。也就是说,中介不能只做撮合:来源是否合法、双方是否实名、过程是否留痕,都是中介自身的义务。一旦为来源不合法的数据提供交易服务,中介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基本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数据交易中介服务条款
适用主体数据交易平台与从事数据交易撮合的中介机构
三项义务要求说明来源、审核双方身份、留存审核与交易记录
异常处理对违法数据交易应予拒绝并按程序报告
延伸义务涉及个人信息时需对照个人信息保护与出境规定

典型使用场景

  • 平台准入:数据提供方入驻时核验来源合法性说明
  • 实名审核:交易双方身份与资质核验并留档
  • 合同管理:明确数据用途、范围与再转让限制
  • 异常处置:发现来源存疑或涉及个人信息时暂停交易
  • 监管配合:按检查要求调取特定交易的全套记录

中介服务合规动作

中介服务合规动作
要求数据提供方说明来源与合法性
审核交易双方身份与资质
留存审核记录与交易记录
对来源不合法的数据交易予以拒绝并报告
对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核查授权与告知情况
对涉及重要数据的交易判断是否需要额外程序

审核留痕要点

审核留痕要点
留存字段建议:提供方身份信息、数据来源说明、合法性审核结论、
接收方身份与用途、合同与授权文件、审核人与日期
流程:来源询问 → 资质核验 → 记录归档 → 异常拒绝并报告
期限:按监管与合同要求设定留存期,到期安全删除
完整性:记录应防篡改,删除操作需审批并留痕

环节与留痕

环节留痕内容
准入提供方身份、来源说明、资质材料
成交合同、用途约定、授权文件
复核来源疑点复核结论与处理记录
销毁留存到期后的销毁审批与记录
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交易,还需逐项核对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数据出境相关规定;平台不宜仅以一份来源声明免除自身的审核义务。

易错点

  • 只做撮合不审来源:来源不合法的数据交易会牵连中介机构自身的责任
  • 交易记录缺失:监管检查时无法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举证困难
  • 实名审核流于形式:只收身份证照片不核验主体与授权,等于未审核
  • 留存记录无防篡改设计:记录可被修改或删除时,其证明力会被质疑

数据来源与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数据交易中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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